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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1-03 06:22:48作者: m6米乐平台网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主要是做生产、销售六氟磷酸锂、氟铝酸钠、氟化盐系列新产品(氟硼酸钾、氟钛酸钾、氟锆酸钾)、盐酸、氯化钙。基本的产品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的重要原材料。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可分为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四大类。锂离子电池主要是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往返的嵌入和脱嵌来完成充放电的过程。作为四大材料之一的电解液,在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输送能量的作用。电解质是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六氟磷酸锂是主要电解质材料,目前从对电解质的性能要求来看,六氟磷酸锂综合性能最好。目前六氟磷酸锂主要使用在于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数码、照明系列锂电池等产品中。

  新泰材料采用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根据下游电解液客户的订单量进行生产。新泰材料六氟磷酸锂产能达8160吨/年,位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新泰材料实现出售的收益41846万元,实现净利润3680万元(已摊销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额)。

  本公司以满足消费者健康、营养、美味、便利的烹饪饮食需求为宗旨,主要致力于将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陶瓷烹饪相结合的陶瓷烹饪家电、电热水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陶瓷烹饪电器,包括:陶瓷隔水炖、陶瓷电炖盅、陶瓷电炖锅、陶瓷电饭煲、陶瓷煮粥锅、陶瓷养生煲等。

  陶瓷器皿用于食物炖煮,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本公司研发的陶瓷内胆烹饪电器与金属内胆烹饪电器相比,不但在功能方面具有替代性,还因陶瓷炖煮的食物具有营养好、口感佳、不串味、不失水以及陶瓷器皿易清洗、不吸附异味等优点而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板块受疫情影响及经营模式的调整,增加费用,年度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实现销售收入32020万元,亏损3250万元(不包含非经营性收益损失)。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六氟磷酸锂、氟铝酸钠、氟化盐系列产品(氟硼酸钾、氟钛酸钾、氟锆酸钾)、盐酸、氯化钙。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的重要原材料。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可分为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四大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往返的嵌入和脱嵌来完成充放电的过程。作为四大材料之一的电解液,在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输送能量的作用。电解质是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六氟磷酸锂是主要电解质材料,目前从对电解质的性能要求来看,六氟磷酸锂综合性能最好。目前六氟磷酸锂主要应用于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数码、照明系列锂电池等产品中。

  新泰材料采用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根据下游电解液客户的订单量进行生产。新泰材料六氟磷酸锂产能达8160吨,位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新泰材料实现销售收入41846万元,实现净利润3680万元(已摊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定估计增值额)。

  本公司以满足那群消费的人健康、营养、美味、便利的烹饪饮食需求为宗旨,主要致力于将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陶瓷烹饪相结合的陶瓷烹饪家电、电热水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陶瓷烹饪电器,包括:陶瓷隔水炖、陶瓷电炖盅、陶瓷电炖锅、陶瓷电饭煲、陶瓷煮粥锅、陶瓷养生煲等。

  陶瓷器皿用于食物炖煮,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本公司研发的陶瓷内胆烹饪电器与金属内胆烹饪电器相比,不但在功能方面具有替代性,还因陶瓷炖煮的食物具有营养好、口感佳、不串味、不失水以及陶瓷器皿易清洗、不吸附异味等优点而慢慢的受到众多购买的人的喜爱。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板块受疫情影响及经营模式的调整,增加费用,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到达预期,实现出售的收益32020万元,亏损3250万元(不包含非经营性收益损失)。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营业收入较前一报告期减少31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减少4324万元,主要是2020年电器板块受新冠疫情影响,销售锐减。2019年因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因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上市公司股份,因股价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4969万元;计提商誉减值33784万元。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 1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吴锡盾先生回避表决。

  (2)董事兼副总经理陶惠平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陶惠平先生回避表决。

  (3)董事陈俊明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陈俊明先生回避表决。

  (4)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郑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俞俊雄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俞俊雄先生回避表决。

  (6)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陈树平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7)独立董事陈名芹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陈名芹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除兼任董事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14、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日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1)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独立董事同时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4、联系电线,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2021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俞俊雄先生,财务总监杨志轩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 10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779,865.21元,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1,724,403.74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16,086,102.68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4,858,435.85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2022 年)》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2020年度经营亏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2020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拟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减少2,610,481.93元,“合同负债”增加2,318,215.57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92,266.36元;合并利润表“经营成本”增加18,259,022.72元,销售费用减少18,259,022.72元。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公司期初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对此应予以执行并进行相应变更。因此,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系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担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遵守独立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范荣,199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韩军民,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全面、客观。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的审计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后所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19)。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快报中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时,审计机构尚未完成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公司未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导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快报数据产生了差异,主要差异的原因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客户货款中的12987万元,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对客户逐一进行风险评估,结合当前六氟磷酸锂市场整体好转的形势,认为不存在货款不能按时收回的风险,故未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但审计机构认为不够谨慎,故补提预期信用损失649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12987万元应收款除401万元预计在2021年5月份收回外,其余已经全部收回);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8829万元往来款,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欠款方做出的还款承诺,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认为不存在不能按时收回的风险,故未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但审计机构认为不够谨慎,故补提预期信用损失1109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8829万元应收款已经全部收回)。

  公司董事会对经审计业绩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快报出现较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公司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监督和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披露质量。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存在缺陷的鉴证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存在缺陷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824号),相关认定事项说明如下:

  2020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共计人民币8829万元(包含利息),控股股东已于2021年4月19日前将上述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归还公司。公司不存在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缺陷,与之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年审会计师的鉴证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缺陷事项是客观事实,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该缺陷事项已消除,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强化风险防控机制,杜绝相关风险。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工作的规范性和自律意识。

  公司需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将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自觉性、有效性,适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2020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共计人民币8829万元(包含利息),控股股东已于2021年4月19日前将上述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归还公司。公司不存在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认为:公司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广东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本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